近年來網路購物興起,加上人手一機的智慧型手機的普及程度提高,不少人買手機會直接在網上購買,為了便宜購入,不少人會選擇淘寶或京東網站購入,也有人會利用價差在網路上販售或代購,要注意,對此 NCC即將開罰,最重會處以 20 萬元罰緩。

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表示,國內網路販賣未經審驗合格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案件日增,為了維護國內電波秩序,避免干擾到合法通訊,並保障消費者的權益,將強力取締販賣不法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行為,其中針對網路上違法販賣射頻輸出功率較大、自中國大陸輸入、未經NCC審驗認證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及違法行為嚴重之賣家列為掃蕩重點,最重將處新臺幣20萬元罰鍰。
每個月在熱心民眾的檢舉下,NCC每月收到的檢舉達3000件,其中以未經審驗合格的藍芽耳機為大宗;以往經民眾檢舉NCC會查看販售網頁,確認商品沒有型式認證,會請平台業者通知賣家要做型式認證,若3天沒改善,則要求平台必須將賣家商品下架,但案件仍不斷增加,故宣布之後收到檢舉確認販售內容有違規,將直接向平台業者調取資料,平台業者須在2周內提供,會直接對賣家開罰,若1個月後無改善,可再次開罰且不限次數。
NCC 呼籲民眾,網路上購買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前,應確認該商品或網頁上有正確標示NCC審驗合格標籤資訊,以免自身權益受損,若不確定產品是否通過驗證,可以至 NCC提供的「型式認證資料查詢」的網站進行查詢。https://nccmember.ncc.gov.tw/Application/Fun/Fun016.aspx
相關法條
電信管理法第66條第1項-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除經主管機關專案核准外,應符合技術規範,經審驗合格,始得販賣。
電信管理法第81條第1項-販賣未經審驗合格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者,處警告或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,並通知限期改正;屆期未改正者,得按次處罰。
電信管理法第90條規定,主管機關為監理事項之調查,得通知當事人及關係人提出帳冊、文件及其他必要之(賣家)資料或證物,平臺業者無正當理由不得規避、妨礙或拒絕。